《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3月19日由环境?;げ坎课窕嵋橥ü?,现予公布,自2015年6月5日起施行。
附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引起的危害,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保障公众生命安全、环境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しā贰吨谢嗣窆埠凸环⑹录Χ苑ā贰豆彝环⒒肪呈录痹ぐ浮芳跋喙胤煞ü?,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控制、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事后恢复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者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核设施及有关核活动发生的核与辐射事故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按照核与辐射相关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有关规定执行。
造成国际环境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的涉外应急通报和处置工作,按照国家有关国际合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应当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日常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协助、督促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
相邻区域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开展跨行政区域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合作,共同防范、互通信息,协力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第六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履行下列义务:
(一)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
(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
(三)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
(四)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演练;
(五)加强环境应急能力保障建设。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并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第七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的宣传和教育,鼓励公众参与,增强防范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知识和意识。
第二章 风险控制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ぶ鞴懿棵诺挠泄毓娑雇环⒒肪呈录缦掌拦溃范ɑ肪撤缦辗婪逗突肪嘲踩寂挪橹卫泶胧?/span>
第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环境?;ぶ鞴懿棵诺挠泄匾蠛图际豕娣?,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
前款所指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应当包括有效防止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措施。
第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对于发现后能够立即治理的环境安全隐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对于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治理,可能产生较大环境危害的环境安全隐患,应当制定隐患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现场应急预案,及时消除隐患。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ぶ鞴懿棵庞Φ卑凑毡炯度嗣裾耐骋灰螅贡拘姓蛲环⒒肪呈录缦掌拦拦ぷ鳎治隹赡芊⑸耐环⒒肪呈录?,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ぶ鞴懿棵庞Φ倍云笠凳乱档ノ换肪撤缦辗婪逗突肪嘲踩寂挪橹卫砉ぷ鹘谐椴榛蛘咄换骷觳椋嬖谥卮蠡肪嘲踩记艺尾涣Φ钠笠敌畔⒛扇肷缁岢闲诺蛋? 并可以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金融机构。
第三章 应急准备
第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ぶ鞴懿棵诺墓娑?,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县级以上环境?;ぶ鞴懿棵疟赴?。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ぶ鞴懿棵庞Φ备荼炯度嗣裾环⒒肪呈录ㄏ钣痹ぐ?,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ぶ鞴懿棵疟赴?。
第十五条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撰写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并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 环境污染可能影响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时,县级以上地方环境?;ぶ鞴懿棵趴梢越ㄒ楸炯度嗣裾婪笆惫蓟肪澄廴竟布嗖庠ぞ畔?,启动应急措施。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ぶ鞴懿棵庞Φ苯⒈拘姓蛲环⒒肪呈录畔⑹占低?,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收集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并加强跨区域、跨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交流与合作。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应急值守制度,确定应急值守负责人和应急联络员并报上级环境?;ぶ鞴懿棵?。
第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纳入单位工作计划,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等信息。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环境?;ぶ鞴懿棵庞Φ倍ㄆ诙源邮峦环⒒肪呈录惫芾砉ぷ鞯娜嗽苯信嘌?。
省级环境?;ぶ鞴懿棵乓约熬弑柑跫氖?、县级环境?;ぶ鞴懿棵庞Φ鄙枇⒒肪秤弊铱?。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ぶ鞴懿棵藕推笠凳乱档ノ挥Φ奔忧炕肪秤贝χ镁仍芰ㄉ琛?/span>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环境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配备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和装备,提高重点流域区域水、大气突发环境事件预警能力。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库,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设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并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第四章 应急处置
第二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切断或者控制污染源以及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事发地县级以上环境?;ぶ鞴懿棵疟ǜ?,接受调查处理。
应急处置期间,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全面、准确地提供本单位与应急处置相关的技术资料,协助维护应急现场秩序,保护与突发环境事件相关的各项证据。
第二十四条 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事件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ぶ鞴懿棵庞Φ卑凑铡锻环⒒肪呈录畔⒈ǜ姘旆ā饭娑ǖ氖毕蕖⒊绦蚝鸵?,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ぶ鞴懿棵疟ǜ妗?/span>
第二十五条 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事件发生地环境?;ぶ鞴懿棵庞Φ奔笆蓖ūㄏ嗔谇蛲痘肪潮;ぶ鞴懿棵牛⑾虮炯度嗣裾岢鱿蛳嗔谇蛉嗣裾ūǖ慕ㄒ?。
第二十六条 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ぶ鞴懿棵庞Φ绷⒓醋橹挪槲廴驹?,初步查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污染物质及数量、周边环境敏感区等情况。
第二十七条 获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县级以上地方环境?;ぶ鞴懿棵庞Φ卑凑铡锻环⒒肪呈录奔嗖饧际豕娣丁房褂奔嗖?,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ぶ鞴懿棵疟ǜ婕嗖饨峁?。
第二十八条 应急处置期间,事发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ぶ鞴懿棵庞Φ弊橹故录畔⒌姆治?、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
第二十九条 突发环境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事发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ぶ鞴懿棵庞Φ备荼炯度嗣裾耐骋徊渴?,停止应急处置措施。